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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6-06-08 09:30   来源: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供应链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供应链: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内部交易;

2.进销存单据接口开发及供应链系统实施配套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本项目为现有数字化管控体系的升级扩容,并非全新系统建设。目前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管理、预算、税务等核心业务均依托用友 NCC 财务管控系统稳定运行,全公司业务流程、数据标准、权限体系及经营管理工作均与现有系统深度绑定。本次加装供应链模块,核心目标是实现业财深度融合、业务数据自动流转、全流程一体化管控,消除数据孤岛,属于保障现有数字化体系正常运转、深化内部管理的客观刚性需求,并非对特定品牌存在主观偏好。

(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技术架构专属,具备排他性:用友 NCC 系统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体化专属平台,拥有完整知识产权,其底层架构、数据库体系、核心代码、数据交互标准、权限管理体系均为不对外公开的专有技术,配套供应链模块为原厂专属适配产品,无通用替代技术方案。

数据与业务深度耦合:公司现有历史财务数据、定制化审批流程、业财逻辑均已嵌入用友 NCC 系统体系内。若选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会出现架构不兼容、接口不匹配、权限无法打通等问题,不仅不能实现业财一体化管控,还需重构现有业务流程,存在数据迁移丢失、系统瘫痪等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经营秩序。

(三)产品及专有技术具备独占性,仅能由特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用友 NCC 系统全部知识产权,该技术体系具备法律与实际运营层面的独占性,模块加装、接口开发、系统实施等相关服务,仅可由原厂及官方授权服务主体承接。第三方供应商未获得核心技术授权,无法完成模块适配、调试及后续运维工作。同时,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是该产品在海南区域唯一官方授权本地化服务机构,可提供现场实施、技术调试、售后运维等全流程本地化服务。为保障数据安全、系统兼容及业务连续,本项目仅能由该指定主体承接,无其他第三方供应商可实施。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 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2号海南时代广场20层A室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申请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五、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万于、刘跃强、陈荣达。

论证意见:专家组经过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192号

联系人:栾工  电话:15091915283

附件.集团供应链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pdf